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在不久前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,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。
取消年检制度和风险保证金制度、改变专项经费设立主体、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……从2007年11月26日提交一审,到今年7月25日三审通过,《实施办法》的条款修改过程,突出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民办教育的呵护之心。